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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November 13, 2006

紮根論點

紮根理論的創始者為Barney Glaser與Anselm Strauss,然這兩位學者在不同年代所出版有關紮根理論的描述時,都一直對紮根理論進行補充與修正,茲就按照時間順序驢列紮根理論的意義。

紮根理論的意義在最初1967年所出版的「紮根理論的發現」一書
中,對於紮根理論的定義是在如何從資料中發展理論,而這就稱之為
紮根理論。即紮根理論強調在社會研究中經由系統化的施行與分析以
獲得理論(Glaser & Strauss,1967:1)。

其次Strauss在1987年所出版的書中對於紮根理論的定義是,紮
根理論方法論的出現在質化資料上是朝向發展一個理論,無需
要委託任何特別形式的資料,研究的管道。紮根理論並非是一個特別
的方法或技能,它是進行質化分析的一種方式,它包含了一些區分的
特徵,例如理論性抽樣(theoretical sampling);某種方法論的引導,例
如持續的比較及使用一譯碼的典範(coding paradigm),確立一概念化發
展(Strauss,1987:5)。

最後Strauss與Corbin在1990年所著一書(國內學者徐宗國譯),認為紮根理論是用歸納的方式,對現象加以分析整理所得的結果。換言之,紮根理論是經由系統化的資料蒐集與分析,而發掘、發展,並已暫時地驗證過的理論。因此,資料的蒐集和分析,與理論的發展是彼此相關、彼此影響的。發展紮根理論的人,不是先有一個理論然後去證實它;而是他先有一個待研究的領域,然後自此領域中萌生出概念和理論(徐宗國譯,1997)。

1 Comments:

  • At 4:57 AM, Blogger 薀淇 said…

    紮根理論主要是指在如何從資料中發展理論。量化研究的特色是從上而下,也就是從上層的理論出發,先有理論後再去搜集資料。而質性研究則是由下而上,用歸納的方式,對現象加以分析整理所得的結果,重點是擺在對現象的基本的了解,隨著資料分析的過程、成果中,慢慢沈澱、篩選出重要的議題,再繼續收集資料。
    而紮根理論是進行質化分析的一種方法,包含了一些特徵,像是理論性抽樣;同時,它也是某種方法論的引導。因此,紮根理論是經由系統化的資料蒐集與分析,去發掘並發展理論,並且提供一套明確、有系統的程序和技術,分析眾多的原始資料,並且把這些資料概念化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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